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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森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4日 15:31来源: 点击率: 次

   李林森,男,1969年9月生,汉族,四川省宣汉县人,大学文化,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入党。先后担任宣汉县三河乡副乡长、乡长,东林乡、五宝镇党委书记,宣汉县副县长,万源市委常委、副市长,生前任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20年前,他怀揣梦想,迈着大步,从巍巍巴山走来;20年后,他魂归故里,重将自己托付绵绵巴山。2011年7月31日,因病去世,享年42岁。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四川达州万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林森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要求在全国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李林森同志的一生,是对党忠诚、无私奉献的一生,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一生。他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经常资助困难群众,在抗击特大洪灾中舍生忘死,被群众称为“救命书记”,生命的最后时刻仍牵挂着困难群众,被誉为“老百姓的组织部长”。他始终恪守公道正派、选贤任能的政治责任,坚守党的干部原则,树立重品行、重实干、重基层、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推荐使用扎根基层、埋头苦干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他始终注重改革创新,主持推进的“四评村官”等多项工作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他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和家人,从不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情、谋私利,淡泊名利,甘为人梯。他始终以事业为重,即使身患癌症,仍然以常人难以想象的毅力拼命工作,为党的事业燃尽了生命之火。

    决定强调,李林森同志是新时期基层组织部长的优秀代表,是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的时代典范。广大组工干部特别是各级组织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向李林森同志学习,学习他为党的事业鞠躬尽瘁、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把人民群众当亲人、为民尽责的公仆情怀,学习他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公道正派的职业操守,学习他勇于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严格要求自己、清正廉洁的优秀品德,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努力做一名组织放心、干部信任、群众满意的组工干部。

    决定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李林森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搞好地方换届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要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在组织系统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激励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以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三服务、两满意”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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