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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审批程序

1、各单位报来工资审批材料后,承办人应对其年度考核、任职时间、上级调资情况等进行审核。属改变工资结构的,要认真查阅本人档案,重新进行套改;材料不全的,责申报单位及时补全。

2、凡属漏调、少调、错调工资的,本人所在单位要写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单位具体承办人及时将材料上报。不准各单位将材料交由本人前来办理。

3、凡属受奖励需晋升工资的,承办人要对其证书、文件、是否获一次性奖金等情况进行细致审核,严格按政策规定处理;凡属受处分需降低工资档次的,要严格依据市纪委提供的材料和处分意见办理。

4、承办人对工资审核后要及时报科长和分管部长签批,并按签批意见办理。需提交部务会讨论的,要按规定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报部务会议研究,并根据会议决定及时办理。

5、工资审批完成后,各科室要将审批表及时转干部综合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建立工资文书档案,及时填写工资台帐,实现工资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