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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六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39来源:山西日报 点击率: 次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就要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对照十九大报告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对改善民生提出的各项要求,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出的新要求,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近年来,我省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准确贯彻习总书记指示精神,战胜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战胜了经济断崖式下滑,翻开了新的一页。从省情历史来看,我省民生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山西毕竟属于欠发达省份,居民收入增速低于GDP增速,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民生方面存在不少难题。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要求,狠抓发展第一要务,下大气力解决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无论是经济困难时还是经济好转了,都要坚持不懈抓好民生。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我们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创新机制,全面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把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和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作为谋发展、定政策的基点。要统筹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优先保障民生投入,切实保住基本、兜住底线、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做好民生工作,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在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向市域均衡、优质均衡升级;要促进就业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全面落实国家各项支持和保障就业政策,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要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要积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慈善等方面的资源统筹,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我们做一切工作,都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用感情、用责任、用改革更好地服务群众、改善民生,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改善民生与推动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完善惠民政策与发动群众共建共享是相互统一的。改善民生要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以共建来推动共享,充分激发全省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惠民政策与发动群众共建共享相互统一。要积极稳妥推进民生领域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生建设。要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同时,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抓好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山西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