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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三规范清楚”让党费“颗粒归仓”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27来源: 点击率: 次

洪洞县在党费收缴工作中坚持严格执行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党费“颗粒归仓”。

“三规范”即:一是收缴标准规范化,收缴期限规范化,收缴手续规范化。“五个清楚”即:党组织、党员数量清楚,每名党员的工资、收入,及缴纳比例清楚,应缴党费和实缴党费清楚,不足额缴纳、不缴纳党费的党组织要清楚,对生活困难不能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情况清楚。

在执行过程方面,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一册、一本、一档”工作法。制定《党费收缴标准名册》,发放《党费证》和建立党员党费收缴档案,以档案管理促进党费缴纳规范化。在督促检查方面,县委组织部每季度到各基层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对党费收缴不及时、不足额的支部、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监督经常化。在县管党费使用方面,按照“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做到“四个注重”,即注重用于教育培训、注重用于表彰先进、注重用于夯实基础、注重用于走访慰问,先后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县直部门党务干部培训班等各类专题培训班15期,印发党员培训资料20000多本,表彰各类先进300余人次,采购党员电教设备120多台(件),配发和订购党报党刊6000余套(本),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52人次,实现了党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洪洞县委组织部 孙阳琴 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