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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委组织部争创“四争”模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16:32来源: 点击率: 次

洪洞县委组织部争创“四争”模范单位。一是争做学习模范。提升组工干部素质,开展落实学习,专题培训、组工讲课、挂职锻炼等活动进行培训。开展“讲党性,树正气”专题教育活动,开展组工干部讲党课。二是争做服务模范。深入开展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建立组工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每位组工干部都要与基层党员干部、普通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结对子”,推动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在基层见效。三是争做执行模范。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心强,工作意识高的组工干部队伍。采取“季度考核、半年总结、年终考评”的方法,督查落实工作进展和履职尽责情况,增强组工干部的创先争优意识。四是争做守纪模范。坚持从严治部,从严治己,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工作作风,勤政为民,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行为,提升形象。认真落实组织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公开接受组织、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树立热情服务、公道正派的形象。(洪洞县委组织部 宋鹏 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