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贪官对情人为何特别大方?
贪官对情人
为何特别大方?
□何龙
据羊城晚报昨天报道,早在1992年,曹鉴燎就与广东某高校一位女生刘某某成为情人关系,不仅为她买房买车,还带着小兄弟远赴辽宁拜会了所谓的“老丈人”。在两人提出分手后,曹鉴燎为刘某某办理了出国移民手续,还指使苏某等人分别给了她港币800万元和900万元。曹鉴燎曾有11个情人。在担任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在情人的推荐下,违规提拔任用了6名干部。
刘某某当了一次曹鉴燎的情人,得到的房子车子和1700多万的港币,如果加上平时的零用钱,当情人所得应该超过2000万了吧?这真是“一次宽衣一年工,一回情人一世荣”!
贪官对情人为什么如此大方?
首先是因为贪官不差钱。曹鉴燎就贪污受贿7000余万元。不过这在众多贪污受贿数亿元以上的贪官面前,还是算小巫见大巫了。——万庆良最大一笔受贿就高达5000万元。这些钱来得轻松,自然就用得从容。
其次是不用自己出钱。曹鉴燎给刘某某的1700万都是“小兄弟”出的,不从自己的账户里支出,不大方都难。
第三是贪官得罪不起情人。包养情人本来就是违纪的事,而且美女往往是男人的“照妖镜”,在经常与情人耳鬓厮磨时,贪官解开的不仅仅是衣衫,还有许多违法乱纪的秘密。如果与情人闹翻,极有可能弄得玉石俱焚。因此坊间有名言说:“不怕纪委瞪眼,就怕小三翻脸”。
正因为这样,遇到不能自拔的情妇,一些贪官或者用金钱消灾,或者让情妇消失,似乎没有更好的解脱办法。可是让情妇消失无疑要冒很大风险。
尽管“情妇有风险”,贪官找情人还是“不谨慎”,原因也许都像南昌大学原校长周文斌所说:“我骨子里的想法是,男人来到这世上,一要征服世界,二要征服女人。”
但贪官对情妇越大方,索贿受贿也就越大胆,否则就入不敷出了。这就形成了欲望与贪腐双洞齐张血盆大口的态势。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